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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名詞解釋
「系」開頭
系爭財產
「系爭財產」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行政
人民就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申請回復權利辦法
第2條
系爭財產
:指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依本條例第二十四條公告取回或追徵其價額之不當取得財產後,申請人得據以申請回復權利之標的。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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