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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名詞解釋
「簡」開頭
簡易自來水事業
「簡易自來水事業」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行政
自來水法
第17-1條
簡易自來水事業
:係指自行開發水源或經合法取得水權,且自行設置及管理簡易供水處理系統,作為自來水使用之組織團體或事業經營體。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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