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文書」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私人文書:指政治檔案中之私人書信、日記、遺書、手稿、照片、錄音、錄影、電磁紀錄及其他與公權力行使無關之文書或未公開發表著作等。
    但與政府機關(構)往來之文書及偵查、司法訴訟或監察案件之證據,不包括在內。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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