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競爭產品或服務」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直接競爭產品或服務:指該產品之構成物質及特性或服務之內容及特性有所差異,但其在使用目的及商業競爭上具有直接替代性之產品或服務。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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