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種類變更之日」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產品種類變更之日:指事實發生之日;第七條及第八條所稱工廠所在地及工廠廠名變更之日,指完成工廠變更登記之日;免辦工廠登記者,指事實發生之日。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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