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財團法人」的法律定義

2 部法規
  1. 環境保護財團法人:指依捐助章程規定主要業務係從事公益性環境保護業務,且其受益範圍非僅及於單一直轄市、縣(市)行政區域,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下簡稱本署)許可設立,並向法院登記之全國性財團法人。
  2. 環境保護財團法人:指依捐助章程規定主要業務係從事公益性環境保護業務,且其受益範圍非僅及於單一直轄市、縣(市)行政區域,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下簡稱本署)許可設立,並向法院登記之全國性財團法人。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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