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指醫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語言治療師、聽力師、社會工作師及職業輔導、定向行動等專業人員。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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