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性工業區擴大」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特殊性工業區擴大:指一般性工業區及特殊性工業區總基地面積變大,其容納之特殊性工業類別面積增加,且合計基地面積超過總基地面積四分之一者;所稱特殊性工業區變更,指一般性工業區及特殊性工業區總基地面積未變化,但容納特殊性工業類別面積增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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