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企業」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特定企業:指本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規定之下列企業:
    一、以法人身分或推由其代表人當選為票券商董事或監察人之企業。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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