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團體」的法律定義

2 部法規
  1. 法人團體:指依我國或外國法律成立之公司、合夥、獨資之工商行號或其他得從事國防科技工業相關之研發、產製或維修之國內外法人、政府機構或團體。
  2. 法人團體:係以辦理國際觀光行銷、市場推廣、市場資訊蒐集等有關觀光公益事務為目的,依法設立之法人。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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