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具本職」的法律定義

2 部法規
  1. 未具本職:指兼任、代課教師未具下列身分之一:
    一、軍人保險身分者。
  2. 未具本職:指兼任教師未具下列身分之一:
    一、軍人保險身分者。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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