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機溶劑混存物」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有機溶劑混存物:指有機溶劑與其他物質混合時,所含之有機溶劑佔其重量百分之五以上者,其分類如下:
    (一)第一種有機溶劑混存物:指有機溶劑混存物中,含有第一種有機溶劑佔該混存物重量百分之五以上者。
    (二)第二種有機溶劑混存物:指有機溶劑混存物中,含有第二種有機溶劑或第一種有機溶劑及第二種有機溶劑之和佔該混存物重量百分之五以上而不屬於第一種有機溶劑混存物者。
    (三)第三種有機溶劑混存物:指第一種有機溶劑混存物及第二種有機溶劑混存物以外之有機溶劑混存物。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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