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法院」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普通法院:指最高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及高等法院以下各法院(少年及家事法院除外);所稱專業法院,指最高行政法院、高等行政法院、智慧財產法院、少年及家事法院。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搜尋含「普通法院」的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