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存列管餐飲業」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既存列管餐飲業:指本辦法發布日前已設立或設立中之餐飲業,且達適用符合條件及規模之餐飲業。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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