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創意產業」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文化創意產業:指源自創意或文化積累,透過智慧財產之形成及運用,具有創造財富與就業機會之潛力,並促進全民美學素養,使國民生活環境提升之下列產業:
    一、視覺藝術產業。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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