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車」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拖車:指由汽車牽引,其本身並無動力之車輛;依其重量等級區分,總重量逾七百五十公斤者為重型拖車,七百五十公斤以下者為輕型拖車。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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