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型金融商品或服務」的法律定義
2 部法規-
投資型金融商品或服務:係指下列商品或服務:
一、信託業辦理特定金錢信託業務或特定有價證券信託業務,受託投資國內外有價證券、短期票券或結構型商品。 -
投資型金融商品或服務:係指下列商品或服務:
一、信託業辦理特定金錢信託業務或特定有價證券信託業務,受託投資國內外有價證券、短期票券或結構型商品。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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