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型金融商品或服務」的法律定義

2 部法規
  1. 投資型金融商品或服務:係指下列商品或服務:
    一、信託業辦理特定金錢信託業務或特定有價證券信託業務,受託投資國內外有價證券、短期票券或結構型商品。
  2. 投資型金融商品或服務:係指下列商品或服務:
    一、信託業辦理特定金錢信託業務或特定有價證券信託業務,受託投資國內外有價證券、短期票券或結構型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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