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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名詞解釋
「應」開頭
應調整其職務或工作
「應調整其職務或工作」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行政
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委託私人辦理實驗教育條例施行細則
第7條
應調整其職務或工作
:指應調整至總務、會計、人事職務以外之職務或工作。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搜尋含「應調整其職務或工作」的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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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屆滿
由原學校繼續任用
應由受託人自行負責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