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於八小時內通報當地勞動檢查機構」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應於八小時內通報當地勞動檢查機構:指外送平臺業者明知或可得而知已發生規定之職業災害事實起八小時內,應向職業災害事實發生地所在轄區之勞動檢查機構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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