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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於八小時內通報當地勞動檢查機構」的搜尋結果
法規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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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
條文
2
筆
類別:
全部
修改條件
條文搜尋結果
行政
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
第21條
外送員於外送服務期間,發生下列職業災害之一者,外送平臺業者
應於八小時內通報當地勞動檢查機構
,並於事後實施事故調查、分析及作成紀錄:一、發生死亡災害。二、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一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
行政
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施行細則
第17條
本法第二十一條所稱
應於八小時內通報當地勞動檢查機構
,指外送平臺業者明知或可得而知已發生規定之職業災害事實起八小時內,應向職業災害事實發生地所在轄區之勞動檢查機構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