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酬金」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律師酬金:指當事人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或行政法院、審判長依本法為當事人選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或特別代理人,應由行政法院或審判長酌定律師酬金數額作為訴訟費用之一部者。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搜尋含「律師酬金」的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