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治療受處分人」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強制治療受處分人:指經法院、軍事法院依本法第二十二條之一第一項、第二項規定,裁定施以強制治療之性侵害犯罪加害人。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搜尋含「強制治療受處分人」的條文

相關名詞

名詞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