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教合作」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建教合作:指職業學校、附設職業類科或專門學程之高級中學及特殊教育學校(以下簡稱學校),與建教合作機構合作,以培育建教生職業技能為目標之機制。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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