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的法律定義

2 部法規
  1. 工廠:指有固定場所從事物品製造、加工,其廠房達一定面積,或其生產設備達一定電力容量、熱能者。
  2. 工廠:指具有以人工或機械製造、加工或修理性質之場所。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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