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課程」的法律定義
3 部法規-
實習課程:指專科以上學校(以下簡稱學校)依科、系、所、學程,規劃具有學分數,且對應專業能力所進行之職場屬性實務學習課程,不包括實驗課程及實作訓練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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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課程:指高級中等學校課程綱要規定由教育部部定及學校自定,包括實驗、實務之專業實習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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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課程:指依高級中等學校實習課程實施辦法所開設之課程。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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