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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名詞解釋
「實」開頭
實任法官任職十五年以上
「實任法官任職十五年以上」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司法
法官停止辦理審判案件實施辦法
第2條
實任法官任職十五年以上
:指以實任法官之身分任職達十五年以上;所稱年齡,應依戶籍記載,自出生之月起十足計算。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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