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條件與原核准內容不符者」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安全條件與原核准內容不符者:指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
    一、輻射作業場所依本法規定需由合格人員負責操作,其操作人員離職,而未於三十日內補足者。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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