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銀行」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子銀行: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直接或間接被他金融機構持有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超過百分之五十之銀行。
    (二)被他金融機構控制之銀行。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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