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行政機關」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地方行政機關:指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以下簡稱山地原住民區)公所及其所屬機關。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搜尋含「地方行政機關」的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