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自治團體之立法機關」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地方自治團體之立法機關:指直轄市議會及縣(市)議會;所稱地方自治團體之行政機關,指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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