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位」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區位:北區,指鳳山溪以北及和平溪以北;中區,指鳳山溪以南、濁水溪以北及花蓮縣;南區,指濁水溪以南且非屬北區或中區之區域及臺東縣;離島,指其電力未與臺灣本島電力網連結之島嶼。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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