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用容量率預估值」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備用容量率預估值:指中央主管機關以下列公式計算並公開之未來六年每年預估備用容量率數值:備用容量率預估值=(全國電力系統已商轉發電機組之淨尖峰供電能力合計值+累計已取得籌備創設備案申請計畫之淨尖峰供電能力合計值-電力系統尖峰負載預測值)/電力系統尖峰負載預測值。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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