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跨域尋職」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初次跨域尋職:指於開立介紹卡推介就業前未曾參加勞工保險,且推介或就業地點與日常居住處所距離三十公里以上者。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搜尋含「初次跨域尋職」的條文

相關名詞

名詞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