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時系統監測設施」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分時系統監測設施:指可連續自動採樣、分析、記錄與計算二個以上排放管道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稀釋氣體排放濃度或排放流率之監測設施。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搜尋含「分時系統監測設施」的條文

相關名詞

名詞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