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台灣法律知識通
EN
首頁
法規分類
常見問題
名詞解釋
熱門法規
進階查詢
我的收藏
搜尋
進階查詢
熱門:
安非他命
偷竊
遺產
中華民國刑法
竊盜
性騷擾
首頁
法律名詞解釋
「出」開頭
出具證明
「出具證明」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行政
外交部及駐外館處文件證明條例
第3條
出具證明
:指主管機關或駐外館處依有關文書之當事人或其他關係人之申請,比對文書影本與原本或正本相符,或就中華民國(以下簡稱我國)法律所定或外國機關要求事項,於審查佐證文件所載內容與申請事項相符後,出具相關事項證明之程序。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搜尋含「出具證明」的條文
相關名詞
名詞索引
文件證明
文書驗證
領務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