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二年以上建築工程經驗者」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具有二年以上建築工程經驗者: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在開業建築師事務所從事建築工程實際工作累計二年以上。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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