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費生」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公費生:指依本法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享有師資培育公費待遇,畢業後應至偏遠或特殊地區學校服務之學生。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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