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托育家園」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公共托育家園:指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非營利性質法人、機構或團體辦理,提供十二人以下未滿二歲兒童托育服務之機構。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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