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海上遇險及安全系統」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全球海上遇險及安全系統:指利用特高頻、中頻或高頻頻帶之地面無線電通信設備、衛星無線電通信設備、數位選擇呼叫及窄頻帶直接印字電報之自動化無線電通信技術,從事一般通信及遇險、緊急、安全通信之系統,使船舶航行安全獲得保障。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搜尋含「全球海上遇險及安全系統」的條文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搜尋含「全球海上遇險及安全系統」的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