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熱面積」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傳熱面積:指按照鍋爐型式,依國家標準二一三九陸用鋼製鍋爐規定方法計算,且依下列規定分別測計之面積。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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