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管理代表」的法律定義
2 部法規-
個人資料管理代表:由自來水事業代表人擔任,或由代表人直接授權,負責督導本計畫之規劃、訂定、執行、修訂及相關決策之人員。
-
個人資料管理代表:由票據交換所主任委員擔任,或由主任委員直接授權,負責督導本計畫之規劃、訂定、執行、修訂及相關決策之人員。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搜尋含「個人資料管理代表」的條文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搜尋含「個人資料管理代表」的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