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業期限」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修業期限:指申請人停留於當地學校之修業時間;其規定如下:
    一、持高級中等學校學歷或高級文憑者,累計修業時間應符合香港或澳門學制規定。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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