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業期間短暫」的法律定義

2 部法規
  1. 作業期間短暫:指同一特定粉塵發生源之特定粉塵作業,其作業期間不超過一個月,且確知自該作業終了日起六個月以內,不再實施該作業者。
  2. 作業期間短暫:指作業期間不超過一個月,且確知自該作業終了日起六個月,不再實施該作業者。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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