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介機構」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仲介機構:指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接受漁船船主委託辦理大陸地區漁船船員(以下簡稱大陸船員)之僱用、進入境內水域、接駁、轉換雇主、續僱、解僱、送返及離船等相關業務之機構。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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