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鯊魚為主要漁獲物」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以鯊魚為主要漁獲物:指漁船六個月內之鯊魚漁獲量,占該期間總漁獲量百分之五十以上。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搜尋含「以鯊魚為主要漁獲物」的條文

相關名詞

名詞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