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體組織等效球」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人體組織等效球:指直徑為三百毫米,密度為每立方毫米一毫克之球體,其質量組成為:(一)氧:百分之七十六‧二。
    (二)碳:百分之十一‧一。
    (三)氫:百分之十‧一。
    (四)氮:百分之二‧六。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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