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道」的法律定義

2 部法規
  1. 人行道:指專供行人通行之道路空間、人行天橋及人行地下道。
  2. 人行道:指為專供行人通行之騎樓、走廊,及劃設供行人行走之地面道路,與人行天橋及人行地下道。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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