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業人員」的法律定義

4 部法規
  1. 交通事業人員:指隸屬交通部之事業機構從業人員。
  2. 交通事業人員:係指依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任用之人員。
  3. 交通事業人員:指隸屬交通部各事業機構之從業人員。
  4. 交通事業人員:指依本條例敘定資位之人員;所稱交通行政人員,指擔任經交通部會同銓敘部認定之交通行政機關組織法規中定有簡薦委任(派)官等及職等職務,並經銓敘部銓敘審定官等及職等之人員;所稱相互轉任,指上述兩類人員間之轉任。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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