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適當地點」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之適當地點:指開發行為附近之下列處所:
    一、開發行為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及村(里)辦公室。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搜尋含「之適當地點」的條文

相關名詞

名詞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