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支出收回」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之支出收回:係指左列各項支出,經原支用機關依據法令或事實上支用減少,須收回其全部或一部份者:
    一、各機關依法經由各該管地區支付機構辦理支付之各項歲出。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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